甲方单位:
婺源小汪
传真:微信
电话:18179316523
收件人:汪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程文婷18779294550
团队计划:07月11日—07月15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24/7/2
制单人:胡维吉
团队编号:FC百推小旭-江彩峰826-240711-1W
汪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24
年
07
月
11
日 至
07
月
15
日,共
伍
天 需调贵车队
7座商务车(车况好服务好)
旅游车,共
1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司兼导4000元/台(进景区讲解)
,付款方式:
公司汇款,开发票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7-11
南昌接机
住:南昌
第二天:07-12
游三叠泉,游石钟山
住:景德镇
第三天:07-13
游景德镇,游婺源
住:婺源
第四天:07-14
游望仙谷
住:望仙谷
第五天:07-15
游三清山,南昌机场送机
住:----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