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井冈山市外事旅游车队有限公司(肖队)
电话:13576636366
收件人:肖芳桂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方妍15270272256
团队计划:02月11日—02月12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24/1/18
制单人:郝彩玉
团队编号:FC携程公司 战勇霞 811-240211-1W
肖芳桂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24
年
02
月
11
日 至
02
月
12
日,共
贰
天 需调贵车队
5座车(车况好,服务好的)
旅游车,共
1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1500元
,付款方式:
我社汇款,开发票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2-11
井冈山接机(12:10抵达机场),游井冈山
住:井冈山
第二天:02-12
游井冈山
住:吉安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