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井冈山市外事旅游车队有限公司(肖队) 电话:13576636366 收件人:肖芳桂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方妍15270272256
团队计划:02月11日—02月12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4/1/18 制单人:郝彩玉

团队编号:FC携程公司 战勇霞 811-240211-1W

肖芳桂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4年 0211日 至 0212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5座车(车况好,服务好的)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1500元,付款方式:我社汇款,开发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2-11 井冈山接机(12:10抵达机场),游井冈山 住:井冈山
第二天:02-12 游井冈山 住:吉安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