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鹰潭翔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电话:15879876488 收件人:舒师傅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方妍15270272256
团队计划:10月30日—11月01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3/10/29 制单人:方妍15270272256

团队编号:FC自由客文文-吴明艳811-230606-1W

舒师傅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3年 1030日 至 1101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7座商务车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1300(含油路过桥费等),付款方式:导游现付,开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0-30 鹰潭北站接(G2338 厦门北10:19-鹰潭北14:22),送入酒店 住:枫丹白露
第二天:10-31 游龙虎山 住:龙虎山庄
第三天:11-01 游龙虎山,送鹰潭北,行程结束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