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南昌市卓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电话:13077961668 收件人:杨福利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吴倩18779263779
团队计划:10月01日—10月03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3/9/10 制单人:吴倩18779263779

团队编号:FC自由客俊俊--张媛--811-231001-3W

杨福利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3年 1001日 至 1003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5座车(头尾两天无导游,麻烦安排服务好点的司机师傅)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1400元/台,付款方式:我社汇款,开发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0-01 南昌机场接,送酒店 住:南昌
第二天:10-02 游景德镇 住:住景德镇
第三天:10-03 南昌返程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;婺源导游中餐返利归导游,晚餐返利归司机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