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九江金鹏旅游车队(沈) 传真:0792—8213026 电话:13803559855 收件人:沈雄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方妍15270272256
团队计划:07月25日—07月26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3/7/24 制单人:方妍15270272256

团队编号:FC自由客茜茜-刘雯丽811-230724-6W

沈雄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3年 0725日 至 0726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37座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300(有小孩,车况要好点的哈),付款方式:导游现付,开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7-25 九江酒店接(带导游一起),游望仙谷 住:望仙谷外民宿
第二天:07-26 游三清山,返回九江酒店(带导游一起) 住:九江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