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九江金鹏旅游车队(沈) 传真:0792—8213026 电话:13803559855 收件人:沈雄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方妍15270272256
团队计划:06月03日—06月07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3/5/10 制单人:方妍15270272256

团队编号:FC自由客阿布-吴国宝811-230603-1W

沈雄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3年 0603日 至 0607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37座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4040(麻烦安排车况好的,车需提前一天停到九江火车站),付款方式:导游现付,开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6-03 九江站接(K1127 上海南17:28-九江04:00),游庐山 住:庐山上
第二天:06-04 游庐山 住:庐山上
第三天:06-05 游石钟山、景德镇 住:婺源
第四天:06-06 游三清山 住:婺源
第五天:06-07 游婺源,送婺源站返程(带导游一起回九江)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