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武汉富华车队
传真:微信
电话:13507161777
收件人:彭建明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邬仁峰
团队计划:04月02日—04月07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21/3/27
制单人:卢挺
团队编号:FC20210402新疆
彭建明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21
年
04
月
02
日 至
04
月
07
日,共
陆
天 需调贵车队
33座空调(4年内的车)
旅游车,共
1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6200元/台
,付款方式:
现付,开发票(过桥过路费票,加油票都可以)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4-02
乌市-武汉 CA8242(14:25-18:30),接机入住酒店
住:武汉
第二天:04-03
游庐山
住:庐山
第三天:04-04
游庐山和九江
住:九江
第四天:04-05
游婺源
住:婺源
第五天:04-06
游婺源和景德镇,赴武汉
住:武汉
第六天:04-07
早餐后武汉机场送, 武汉-乌市 CA8241(08:55-13:25),结束行程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