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金鹏旅游车队
传真:0792—8213026
电话:13803559855
收件人:沈雄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9月11日—09月14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20/9/4
制单人:杨基玲
团队编号:FC806-200911-2D
沈雄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20
年
09
月
11
日 至
09
月
14
日,共
叁
天 需调贵车队
37座 请安排2年内新车
旅游车,共
1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2400
,付款方式:
导游现付开发票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9-11
10:30昌北机场接,游南昌,住南昌
住:南昌
第二天:09-12
游鄱阳湖,石钟山,中餐后送庐山北门(不上山) 住庐
住:庐山
第三天:09-13
游庐山(不用车)
第四天:09-14
游庐山,庐山南门送昌北机场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