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九江征途旅游车队 传真:0792-2151488 电话:13907023040 收件人:蔡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9月21日—09月27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20/9/3 制单人:杨基玲

团队编号:FC806-200921-2W

蔡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20年 0921日 至 0927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雪佛莱小轿车(2年内新车) 旅游车,共1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000,付款方式:我社转账开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9-21 机场接,住庐山(车子不上山,观光车 住:庐山
第二天:09-22 游庐山 住景德镇 住:景德镇
第三天:09-23 景德镇博物馆,篁岭住婺源 住:婺源
第四天:09-24 游婺源,住婺源 住:婺源
第五天:09-25 三清山,住三清山 住:三清山
第六天:09-26 龙虎山,住鹰潭 住:鹰潭
第七天:09-27 游南昌,送机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;婺源导游中餐返利归导游,晚餐返利归司机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