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麒麟大车队闪
传真:8377070
电话:13879229111/13607928258
收件人:闪/黎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0月10日—10月13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9/9/25
制单人:卢婷18779265193
团队编号:FC191010新疆
闪/黎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9
年
10
月
10
日 至
10
月
13
日,共
四
天 需调贵车队
37座空调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5200元/台+上庐山200元=5400元
,付款方式:
现付,开票全付,无票付一半余款挂账(给过桥过路费或加油票都可以)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0-10
12:00左右九江站接,赴庐山(上庐山)
住:庐山
第二天:10-11
游庐山(上庐山),赴南昌
住:南昌
第三天:10-12
游井冈山
住:井冈山
第四天:10-13
游井冈山,下午17:00衡阳东站送,带导游返南昌或九江结束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