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麒麟大车队闪
传真:8377070
电话:13879229111/13607928258
收件人:闪/黎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9月15日—09月19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9/9/5
制单人:卢挺
团队编号:FC190915西安
闪/黎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9
年
09
月
15
日 至
09
月
19
日,共
五
天 需调贵车队
53座空调
旅游车,共
五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4600元/台*5台=23000元
,付款方式:
现付,开票全付,无票付一半余款挂账(给过桥过路费或加油票都可以)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9-15
13:30或14:30在九江站接,赴庐山
住:庐山
第二天:09-16
游庐山,赴九江
住:九江
第三天:09-17
游婺源,晚上游览梦里老家
住:婺源
第四天:09-18
游婺源和景德镇
住:九江
第五天:09-19
早上08:59庐山站送团结束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