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南昌市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
传真:0791-86283373
电话:13870905285/13330099258
收件人:谌雅军/姜伟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2月08日—12月10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7/12/6
制单人:卢婷18779265193
团队编号:FC171208江苏
谌雅军/姜伟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7
年
12
月
08
日 至
12
月
10
日,共
叁
天 需调贵车队
45+2座空调
旅游车,共
贰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1900元/台*2台=3800元
,付款方式:
我社汇款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2-08
下午16:00南昌西站接G1481次高铁,送到江西锦都皇冠酒店入住!
住:南昌
第二天:12-09
早上宾馆接客人,上午去江西财经大学,午餐后回宾馆休息,下午送到南昌大学,结束返回宾馆!
住:南昌
第三天:12-10
早上宾馆接客人,去华东交通大学,结束后送南昌西站,14:36南昌西乘G62返程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