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麒麟车队
传真:0792-8113365
电话:13879251172
收件人:张光平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1月10日—11月12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7/11/3
制单人:卢婷18779265193
团队编号:FC171110上海
张光平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7
年
11
月
10
日 至
11
月
12
日,共
三
天 需调贵车队
18座空调(2016年的新车)
旅游车,共
贰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2600元/台*2台=5200元
,付款方式:
现付,开票全付,无票付一半余款挂账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1-10
昌北机场接机,航班待定,后赴吉安,入住吉安海联国际饭店
住:吉安
第二天:11-11
中午出发,赴武功山安福嵘源国际温泉酒店入住
住:武功山
第三天:11-12
游安福武功山,赴南昌昌北机场送机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;婺源导游中餐返利归导游,晚餐返利归司机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