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南昌市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传真:0791-86283373 电话:13870905285/13330099258 收件人:谌雅军/姜伟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1月15日—11月18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6/11/11 制单人:卢挺

团队编号:FCzz东方

谌雅军/姜伟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6年 1115日 至 1118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18座四川考斯特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15、16号1600元+180元司机住宿及餐补+17、18号1000元=共2780元,付款方式:师傅代收,我社已收定金1100元,15、16号代收客人2000元,17、18号师傅代收客人1000元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1-15 13:00南昌西站接高铁,赴九江,市内考察 住:九江
第二天:11-16 市内考察,赴南昌西站,16:22南昌西送高铁 住:---
第三天:11-17 15:00南昌西站接高铁,送到南昌指定酒店入住 住:南昌
第四天:11-18 早上南昌指定酒店接客人,送到南昌西站,08:30乘高铁返程 住:---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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