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庐山福特车队 传真:0792-8536811 电话:13607924107 收件人:曹贤松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7月26日—07月31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6/7/24 制单人:闵婕

团队编号:FC20160726榆林康乐

曹贤松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6年 0726日 至 0731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18座空调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500元/台,付款方式:有车票全付,无票付一半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7-26 晚上昌北机场接 住:南昌
第二天:07-27 赴庐山,观光车游庐山 住:庐山
第三天:07-28 观光车游庐山,赴婺源 住:婺源
第四天:07-29 游婺源 住:婺源
第五天:07-30 游三清山 住:婺源
第六天:07-31 游婺源、景德镇 住:南昌
第七天:08-01 游南昌,下午昌北机场送机 住:---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