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婺源旅游车队 传真:0793--7203689 电话:18970370028 收件人:方梦龙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1月12日—11月14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5/11/2 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
团队编号:FC151112青旅

方梦龙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5年 1112日 至 1114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18座仿考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1400元/台(纯玩),付款方式: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1-12 下午婺源高铁站接团,送客人至婺源县某宾馆 住:宾馆
第二天:11-13 游婺源东线,游婺源北线,赴景德镇 住:景德镇
第三天:11-14 游景德镇,车赴婺源高铁站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请安排服务好一点的司机,麻烦把车队营运资质证明等证件在QQ或者微信上发给我社,我社好备档方便以后合作(全程高速)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