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聂师傅 传真:0792-8275432 电话:13307023280 收件人:聂平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0月01日—10月05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5/9/12 制单人:admin

团队编号:FC151001中佳

聂平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5年 1001日 至 1005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18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000元/台(纯玩),付款方式: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0-01 导游和司机一起从九江出发赴婺源站,下午16:50婺源高铁站接团 住:婺源
第二天:10-02 游婺源东线 住:婺源
第三天:10-03 游卧龙谷,赴景德镇,游景德镇,赴庐山北山园门(用观光车) 住:庐山
第四天:10-04 游庐山(用观光车) 住:庐山
第五天:10-05 游庐山,车赴昌北机场送机,司机和导游一起车赴南昌市区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