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庐山旅游车队(一队) 传真:0792-8185978 电话:13803560556 收件人:瞿国志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7月17日—07月19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5/7/15 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
团队编号:FC150717青旅

瞿国志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5年 0717日 至 0719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33+2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200元/台(纯玩),付款方式: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7-17 下午南昌西站接团,车赴三清山 住:三清山
第二天:07-18 游三清山,车赴鹰潭/龙虎山 住:鹰潭/龙虎山
第三天:07-19 游龙虎山,下午南昌西站送火车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