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庐山旅游车队(二队) 传真:0792-8599066 电话:13907020279 收件人:邹俊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4月13日—04月13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5/4/11 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
团队编号:FC150413假日(第二批)

邹俊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5年 0413日 至 0413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53+2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550元/台,付款方式:1、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。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4-13 中午九江市区某地点接团(具体地点和导游联系),车赴威家 住: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