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南昌亚特车队 传真:0791-87539316 电话:130 0723 5509,189 7099 2538 收件人:黄国金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3月23日—03月27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5/3/4 制单人:admin

团队编号:FC150323风情

黄国金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5年 0323日 至 0327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59+2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7500元/台(纯玩,不进店),付款方式:1、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。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3-23 早上吉安站,赴井冈山,游井冈山 住:井冈山
第二天:03-24 游井冈山 住:井冈山
第三天:03-25 游于都,云石山,车赴瑞金 住:瑞金
第四天:03-26 游瑞金,车赴南昌 住:南昌
第五天:03-27 游小平小道,游南昌,下午南昌站送火车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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