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华福小车队
传真:0792—8186238
电话:13507926114
收件人:曹太阳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1月05日—11月09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4/11/3
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团队编号:FC141105
曹太阳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4
年
11
月
05
日 至
11
月
09
日,共
伍
天 需调贵车队
18座仿考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2500元/台(纯玩)
,付款方式:
1、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账务专用章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。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1-05
司机和导游一起从九江出发赴景德镇机场,晚上20:30景德镇机场接机
住:景德镇
第二天:11-06
游景德镇,赴婺源,游彩虹桥,游严田古樟,赴婺源
住:婺源
第三天:11-07
游婺源东线
住:婺源
第四天:11-08
赴三清山,游三清山,赴龙虎山
住:龙虎山
第五天:11-09
游龙虎山,车赴昌北机场送机。导游和司机一起车返南昌市区结束行程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