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九江麒麟车队
传真:8377070
电话:13879229111/13607928258
收件人:闪/黎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1月10日—11月15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4/10/24
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团队编号:FC141110中旅
闪/黎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4
年
11
月
10
日 至
11
月
15
日,共
陆
天 需调贵车队
37+2座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3800元/台(纯玩)
,付款方式:
1、导游收车票(需盖有车队章子)或者油路票付全款车费;无车票或油路票付一半车费,其余挂账。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1-10
司机和导游一起从南昌市区出发赴昌北机场接机,下午16:30或者晚上接机,赴南昌市区
住:南昌
第二天:11-11
游龙虎山
住:龙虎山
第三天:11-12
游三清山,赴婺源县
住:婺源
第四天:11-13
游婺源
住:婺源
第五天:11-14
游婺源,游景德镇,赴南昌
住:南昌
第六天:11-15
早上11:00左右昌北机场送机,司机和导游一起返南昌市区结束行程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