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南昌旅游集团 传真:0791-6238383 电话:13970086056 收件人:甘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0月02日—10月06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4/9/26 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
团队编号:FC1401002东方

甘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4年 1002日 至 1006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16+1座九龙商务(13年新车)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3600元/台(纯玩),付款方式:1、现付全款车费,导游收发票付款。2、无发票付车费50%,余款挂帐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10-02 下午导游和司机一起昌北机场接机,游南昌 住:南昌
第二天:10-03 赴通远换乘中心,客人乘观光车上山游览,适时通远/威家换乘中心接团,车返九江 住:九江
第三天:10-04 赴景德镇,游景德镇,赴婺源,游婺源 住:婺源
第四天:10-05 游三清山,赴南昌 住:南昌
第五天:10-06 早上昌北机场送机,司机和导游一起车返南昌市区结束行程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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