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朱雄 电话:13970250828 收件人:朱雄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5月21日—05月25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4/5/8 制单人:黄潢15870847970

团队编号:FC假日140521

朱雄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4年 0521日 至 0525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33+2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2200元+100元=2300元(纯玩),付款方式:1、现付全款车费,导游收发票付款。2、无发票付车费50%,余款挂帐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5-21 下午南昌站接火车,游南昌 住:南昌
第二天:05-22 赴庐山通远换乘中心,客人乘观光车上山游览 住:庐山
第三天:05-23 游庐山(不用车) 住:庐山
第四天:05-24 赴庐山东门,游白鹿洞书院,赴石钟山,游石钟山,返九江 住:九江
第五天:05-25 车赴庐山机场,11:00庐山机场送机(利润100元),导游和司机一起返九江结束行程。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