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南昌新干线 传真:0791--83819585 电话:18970020331/18007095558 收件人:廖队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4月13日—04月16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3/4/11 制单人:admin

团队编号:FC130413长春

廖队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3年 0413日 至 0416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33+2座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4800元/台+不进店400元,付款方式:1、现付全款车费,导游收发票付款。2、无发票付车费50%,余款挂帐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4-13 中午昌北机场接机(时间待定),游览南昌,赴婺源 住:婺源
第二天:04-14 婺源篁村考察,思溪延村考察(如果时间允许会游览李坑,彩虹桥,待定) 住:婺源
第三天:04-15 车赴杭州,客人杭州龙井村考察,安曼酒店考察 住:杭州
第四天:04-16 早餐后杭州机场送机(时间待定,如果时间允许客人会游览西湖,待定)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