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湖南宾利旅游车队 传真:0731-85380022 电话:13378913792 收件人:齐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7月24日—07月27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2/7/10 制单人:admin

团队编号:FC山海天120724

齐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2年 0724日 至 0727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59+2座金龙(2011新车)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7000元/台,付款方式:司机请带好车票,导游见发票付车费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7-24 早上衡山西站接火车(时间待定),游衡山 住:衡山
第二天:07-25 赴井冈山,游井冈山 住:井冈山
第三天:07-26 游井冈山 住:井冈山
第四天:07-27 游井冈山,车赴衡阳高铁东站,晚上衡阳高铁东站送团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