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南昌云鹏车队
传真:0791-682 0375
电话:139 7006 5697
收件人:熊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5月19日—05月23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1/5/17
制单人:刘艺
团队编号:FC
熊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1
年
05
月
19
日 至
05
月
23
日,共
伍
天 需调贵车队
18座空调旅游车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4200元台。
,付款方式:
现付全款车费,导游收发票付款,2无发票付车费2100元,余款挂帐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5-19
早上09:08南昌火车站接团,赴井冈山,游井冈山
住:井冈山
第二天:05-20
游井冈山。赴上饶
住:上饶
第三天:05-21
赴三清山,游三清山,赴上饶
住:上饶
第四天:05-22
赴南昌,游南昌,腾五阁,八一广场,八一起义纪念馆
住:南昌
第五天:05-23
早上08:00南昌昌北机场送团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