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麒麟三车队
传真:8199908
电话:13330038455 13627021666
收件人:罗运礼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4月16日—04月18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1/4/13
制单人:admin
团队编号:FC
罗运礼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1
年
04
月
16
日 至
04
月
18
日,共
叁
天 需调贵车队
18座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2100
,付款方式:
现付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04-16
00:17九江站接1280次火车,入住米兰花酒店。早上车赴庐山,游览庐山。
住:庐山
第二天:04-17
早餐后车赴婺源,游览江湾、晓起、李坑
住:婺源
第三天:04-18
早餐后游览思溪延村,彩虹桥、赴景德镇游览陶瓷一条街,车赴九江,九江站送18:10K342次火车。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