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
南昌江轮车队
传真:0791-7167899
电话:13807919799
收件人:帅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
传真:0792-8239573
电话:0792-8127222
发件人:
团队计划:12月23日—12月27日调车
发文日期:2010/12/23
制单人:邹君13870267169
团队编号:FC
帅队长:您好!
我社团队计划於
2010
年
12
月
23
日 至
12
月
27
日,共
伍
天 需调贵车队
33座空调旅行车
旅游车,共
壹
辆。 全程全包费用:
¥3500元/台
,付款方式:
现付,带发票
。
日 期
行 程
住宿地
第一天:12-23
09:45南昌昌北机场接团,进南昌用中餐(独臂桃源),赴龙虎山,游龙虎山,后赴玉山
住:玉山
第二天:12-24
游三清山,赴婺源
住:婺源
第三天:12-25
游婺源
住:婺源
第四天:12-26
游景德镇,南昌
住:南昌
第五天:12-27
早10:40昌北机场送团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