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单位:诚信商务 传真:8370067 电话:13807925271 收件人:胡队长
乙方单位:江西方诚国旅 传真:0792-8239573 电话:0792-8127222 发件人:
团队计划:05月14日—05月18日调车 发文日期:2010/5/10 制单人:刘艺

团队编号:FC

胡队长:您好!
   我社团队计划於2010年 0514日 至 0518日,共

需调贵车队 瑞丰商务空调车 旅游车,共辆。

全程全包费用:¥2400元/台,付款方式:现付、带车票
日  期 行  程 住宿地
第一天:05-14 早上08:08九江站接团.赴庐山..游庐山 住:庐山
第二天:05-15 游庐山,,赴三清山, 住:三清山
第三天:05-16 赴三清山,游三清山,,赴玉山 住:玉山
第四天:05-17 赴龙虎山,,游龙虎山..赴南昌 住:南昌
第五天:05-18 游南昌,游腾王阁,,游一广场,,游绳金塔,,八一起义纪念馆,,晚上19:29南昌站送团

用车要求:(乙方如违反以下约定标准,需按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标准赔偿因客人投诉所造成的甲方损失)
1.所确认车型不得变换,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我社行程。
2.乙方司机须具有合格驾驶证件,熟悉旅游路线,熟悉路况和景点周边环境。
3.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积极配合旅行社领队及地陪导游的工作,理解并合理满足客人之需求。
4.保证每日有充足睡眠,不疲劳驾驶,不酒后开车、驾驶中不使用电话。如需使用电话必须使用耳机,且通话时间不宜过长。
5.保证行程期间车内的清洁卫生。
6.夏季或天气炎热,司机在客人返回前,提前10分钟开空调,以保证车内凉爽。
7.每日在团队结束后,要对车况进行检查,以确保游客的交通用车安全。

特别要求:全程高速

请回传确认(传真0792-8239573,电话0792-8127222)
车队确认栏:
旅行社确认栏: